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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依新聞局「電影事業暨電影從業人員參加國際影展獎勵輔導執行要點」,
李安將獲頒一千萬元獎金,電影公司可獲頒一千萬元獎金,
如果獲獎後兩年內再拍攝國片,並經審核通過,
可再獲電影資金最高百分之五十、上限八千萬元的輔導金。"
"至於台灣新銳導演林靖傑作品「最遙遠的距離」,
獲得威尼斯影展「國際影評人周」單元最佳影片,
陳俊哲說,此單元屬影展觀摩單元,林靖傑可獲頒十萬元入圍獎金。"
這是兩個獲獎者的差別
當然,兩個獎的等級是有差距
但是李安先生,馳名國際的導演
我想新聞局應該比較不需要擔心他拍電影的時候基金的募集
反觀林靖傑,為了拍「最遙遠的距離」,到處借錢
在威尼斯還得自己花錢住民宿多待幾天
他就算獲得了這十萬,也得先拿去還債
而他的下一部片呢? 大概還是得繼續借錢拍攝吧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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